各单位:
根据2014年6月30日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教基[2014]2号),现将我校2014年“上海市育才奖”奖励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依据
沪教基[2014]2号文,见附件1。
二、奖励名额及范围
1、奖励名额和各单位推荐名额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下达我校2014年“上海市育才奖”奖励名额17名。
我校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到学校。
2、评选范围与对象
2012年以来在同济大学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高校辅导员及思政课老师的评选推优由市教委德育处统一负责。
三、评选条件
按照附件1沪教基[2014]2号文中的“评选条件”。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节点
请按要求填写《上海市2014年育才奖申报表》、《2014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并将申报表和推荐表电子版于7月7日(周一)下午2点前发送至学院党委小陆 (luwei044046@tongji.edu.cn, 65983285) ,逾时不候。
附件1:申报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2:推荐名册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3: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