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建勋:改革“一行三会”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03-02-16

石建勋指出,金融混业经营与跨界发展为中国现行“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体制带来了巨大挑战,在未来金融混业经营大潮下,监管能力水平若不提升,注册制将面临极大风险。 

香港、美国的资本市场的监管核心均是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监管,其它制度与监管措施则牢牢建立在信息披露基础之上,上述市场不仅拥有完善的发行人注册文件审核队伍,还有严格的上市聆讯制度等。 

石建勋表示,事后监管处罚方面,中国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较美国同类案件轻得多,不足以造成对违法行为的威慑。上市公司若现违法造假行为,在中国仅要交少许罚金即可将造假上市的罪名洗白,这相当于变相鼓励造假,而美国对同类案件的判决往往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因此在美上市公司将IPO视为“开学典礼”,因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更强调IPO之后的严厉监管;在中国,上市公司却将IPO视为“毕业典礼”,因为中证监更注重IPO之前的审查与核准,这是监管体制与监管历年差异所带来的不同效果。 

谈及制度问题时,石建勋补充说,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美国证券市场的严格执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这是其注册制取得成功的关键,没有对财务造假、违规披露、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严厉制裁,就没有繁荣的美国股市。他并强调,现行“一行三会”监管体制需要创新设计,既要明确职责分工,又要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跨部门混业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和跨市场实时监控体系。

转自大公报:https://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6/0302/3286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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