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会议纪要2018年第(18)次
发布时间:10-26-18

时间:2018年10月23日8:30

地点:同济大厦A楼2228会议室

主持人:李垣

记录人:陆薇

出席:李垣、金福安、陈松、陶建兰、施骞、阮青松、谢恩、程名望

列席:赵海燕

会议事项:

一、关于教学工作

会议听取了阮青松同志关于《经济与管理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稿)》的汇报。

会议强调,《经济与管理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稿)》的指导思想是以发表高质量论文为导向、提升学生科研能力、关心学生成长。会议决定,凡是在过去三年内发表过国际A+类论文的导师,可以推荐其超学制学生申请任意等级的资助;凡是在过去三年内发表过A类论文的导师,可以推荐其超学制学生申请二、三等级的资助;学院三等助学金应包含导师出资部分;在国内外A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且进入R&R的学生,可申请一等资助;原则上通过《经济与管理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方案(修订稿》,此方案稍作修改后试行1年。

二、关于人事工作

会议听取了谢恩同志关于《兼职岗位教师管理办法》、《实践型教师管理办法》、外籍兼职与年薪制教师续签、博士后到岗工资方案、EE中心李晓捷情况等工作的汇报。

会议认为,需明确兼职教师的准入标准,加强聘任过程中的思政考核;提高兼职教师年薪待遇,人事管理办公室需根据各学科不同而制订不同的年薪区间供各系参照;兼职教师一般需每年开设1门课程(至少上课6周)、将我院学生带到海外交流并担任其指导教师、与我院教师开展科研合作等,每年要进行书面汇报;每系可聘2名兼职教师,各系拟聘兼职教师的简历提前发送给人事管理办公室、并抄送院长。会议强调,兼职教师不设固定办公室,但学院保证其在校期间的工作条件。

会议认为,鉴于国际认证需要每年引进全职、海外背景师资数量的考虑,建议院聘一批全职、有海外背景的、曾在跨国公司担任过高管的人员为实践型教师。会议决定,《实践型教师管理办法》交由下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会议决定,续聘JeromeBon、DietherGebert、蔡晓鸣;会议认为,聘请退休兼职教师要注意法律风险等问题,还要进一步明确聘期任务。

会议强调,各系、部门再重新确认一下重点工作及部门KPI考核;招聘派遣制员工时,试用时间要符合劳动法规定。

三、关于专业学位教育工作

会议听取了施骞同志关于MBA教育巡视整改回头看自查报告、各类政策、专业学位近期10万以上费用报备等工作的汇报。

会议决定,同意《同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师选聘及课酬管理条例》、《同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助教管理条例》、《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员工薪酬管理条例-EMBA中心》、《同济-曼海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师课酬管理条例》、EMBA中心财务管理制度、EMBA中心酬金发放标准、MBA中心财务管理办法、MBA中心酬金发放标准。

会议认为,将学院已有的制度、流程、部门KPI、4大战略等作为附件加入自查报告;存在问题方面,要多加入针对问题已开展的工作以及未来改进的思路和办法。

会议要求,班子成员认真阅读自查报告,涉及到各自分管领域的请及时补充内容、提供支撑材料;班子成员10月底前完成MBA听课任务,并做好听课记录。

会议决定,同意发放2018级MBA新生奖学金、2018年10月MBA以色列游学奖学金、2019年1月MBA北欧游学参访费用补贴、2018级MEM新生奖学金等4项超过10万以上费用支出的报备。

四、通报班子成员计划外出国(访)报备

阮青松、施骞、程名望同志对未报备因公出访情况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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