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契约下政府实施公共品负担对私人部门行为选择影响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10-23-23

冯晓威,曹吉鸣,许志远,邢梦珏

《运筹与管理》2023, 32(1): 218-226

推荐理由

PPP在我国快速发展,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融资方式。在PPP实施过程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都会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矛盾出现,使得项目落地率较低。此外,PPP项目特许经营期长,契约无法约定未来发生的所有事项,使得PPP合约具有不完全特性。“公共品负担”是常见的政府部门实施的干预性政策,私人部门在面对公共品负担政策时,往往会表现出机会主义倾向,降低社会公共福利。政府部门如何在实施公共品负担后,避免私人部门出现机会主义行为,是亟需解决和研究的问题。

作者简介

曹吉鸣: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设施管理,项目管理,PPP

冯晓威: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PPP合同,PPP项目网络,设施管理

许志远: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设施管理

邢梦珏: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BIM创新应用

关键词

PPP;不完全契约;公共品负担;演化博弈;机会主义行为

内容简介

在大多数PPP项目中,企业承担资金、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通过“使用者付费”获得回报,政府部门负责价格、质量等方面的监管,保证公共福利的最大化。然而,使用者付费类PPP项目会把部分政府风险转移到私人部门,政府通过调整公共品价格实施公共品负担,私人部门在面对公共品负担时,往往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维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为了保障政府部门能够真正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减少私人部门机会主义行为,本文基于政府公共品负担理论,讨论分析使用者付费类型的交通PPP基础设施,运用演化博弈方法,构建地方政府和私人部门行为互动理论框架。建立博弈模型,研究政府实施公共品负担强度、政府补贴、政府与私人部门利益分配系数、私人部门机会主义被监测概率之间的关系。

通过模型分析得出:当政府补贴系数低于一定程度时,私人部门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概率,随着公共品负担强度的增加而增加;当政府实施公共品负担小于一定强度时,私人部门会随着政府补贴程度提高而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当公共品负担强度大于一定值时,政府补贴政策正相关性就被严重削弱;私人部门占据更多的利益分配比重,更有倾向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本文建议,政府部门应增强契约精神,公共品负担下,政府补贴不能有效降低机会主义行为,应完善监管机制和提升私人部门对项目收益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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