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建新:南科大的”夹生饭”改革再次呼唤健全大学章程
发布时间:06-09-11

2011年6月8日发表于《东方网》

  一年一度的高考今天拉开帷幕,今年上海参加高考的人数近6.1万,如往常一样,今年高考依然热闹。高考向来被认为是较为公平的,而通过高考选拔人才也是我们认可的一种方式。高考前,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校长朱清时接受媒体访问,表示反对已录取南科大学生参加高考,称学生回去高考改革将无意义。
  南科大的改革搞得轰轰烈烈,被网上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试验田”。但是,就我个人之见,南科大的改革正逐步煮成“夹生饭”,虽然也能将就着“吃”,但毕竟不是原来想要的味道。要把这锅“夹生饭”做成好吃的饭,还需要南科大同仁们付出更多的努力。同时,这锅“夹生饭”也引发出我们对大学章程的渴望,这是大学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一步。
  一.南科大的改革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中国的教育改革几乎天天有人在“呐喊”,但是,一直是步履艰难。其道理也很简单: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系统”。在没有彻底想好之前,几乎没人敢轻举妄动。南科大的改革实践也不例外,这是深圳市政府举办的学校,与教育部主管或省政府主管的大学仅仅是投资者层面和管理构架上的一丁点差别而已。
  朱清时校长将《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誉为“中国高校的第一部基本法”,这部法有什么作用呢?朱清时校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没有这部法规以前,我们每一件事,都要和政府对应的部门打报告。比如我们要招人,要给人力资源局打报告;要买东西了,要给财务部门打报告;要建实验室了,要给发改委打报告……这是不胜其烦的,而且每个相关部门都会把它的观念加到我们头上来管我们。”很遗憾,我看不出这里有什么实质性改革进展,因为,无论是清华北大,还是复旦同济,几乎没有一个高校在招聘人员、采购物品、建立实验室的时候必须向北京市政府、上海市政府或者教育部打报告申请的,除非学校需要政府的专项投入。
  每个大学都有自己的法规条例和管理体制,不能简单说只有《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才算是完整的“基本法”。比如,朱清时校长以前就任的中国科技大学就有着自己的“管理制度”,也许按照新世纪的发展要求,其“管理制度”有些陈旧,但毕竟是中国科技大学顺利运转的“准绳”。因此,朱清时校长将《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誉为“这是改革到现在最实质性的进步,因为这不仅是个理念,不仅是个方案,而是一种新体制的诞生。不管完不完善,缺点有多少,但它终于诞生了。这是从无到有的一件大事。”这些话应该只适用于南科大。
  二.南科大没有在“去行政化”中脱俗
  从朱清时校长的多次言论中,深深感觉到大学体制改革的艰难,应该说,朱清时校长能坚持至今实属不易。对于大学而言,“去行政化”至少有两层含义:去掉大学的行政级别,去掉大学办学中的行政干预。不管是哪一个层面,都有一个“政治”问题。
  大学的行政级别是一个“政治”问题,当社会整体行为基于行政级别的考量时,大学就难以“脱俗”。因为,大学不能脱离整个社会而独立运行。不仅仅是大学有行政级别,就连院士都挂上了相当于“副部级”的头衔,坐飞机可以享受“贵宾通道”。众多人士认为这是对知识的尊重和关爱,既然是民意,那就欣然接受。这就是政治。深圳市委、市政府为南科大招聘副校长,这是出资人的行为,要体现理事长的意图,更要与校长之间相互协调,这不仅是一个级别的问题,更是组织行为中的政治。
  去掉大学办学中的行政干预也是“政治”。尤其是在教授治校的阵阵呼声中,更是体现了民主、学术办学的一种“政治”。许多大学已经在探索,比如复旦大学推出的“复旦宪章”,意图通过“复旦大学章程”限制校长和其他行政管理者的权力来规范大学行为。但是,有多少学校愿意追随这样的做法呢?即使今后有章可依了,但如果是“换汤不换药”的话,行政权力仍然是难以规避的,更何况大学里的“NGO”实在太不发达,离开行政推动,大学运行中的许多活动就会举步维艰,这也是当前的大学“政治”。
  仅以上这两点,南科大也是难以脱俗。比如说,朱清时校长仍然存在“上级找谈话”;南科大的学生是否参加高考的问题没有找到对策时,朱清时校长就选择“回避”。
  三.大学教育的改革不能没有章法
  无论是复旦大学开始制定章程,还是南科大推出《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都揭示了中国大学改革中的一个焦点:大学章程。
  大学必须依法办学,这一点并不妨碍大学“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把“体制之外”挂在嘴边,并不等于就是改革了。如果一味以“体制之外”来标榜改革,有了问题总是怪罪于政府方面或外界因素,而不检查一下自己有否可以改进之处,这不应该是一所高水平大学的办学所为。
  今年3月,未获招生资格的南科大宣布“自授文凭”,并绕过高考招生体系,自主招收45名学生进入该校学习。南科大这样的做法既不与高考的时间同步,也不与高中毕业的时间同步,并且是在没有健全学校的章法之前完成的(据报道,《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于2011年7月1日实施),这本身就留下了许多后遗症。有没有想过大学对于学生的责任?成熟的大学是不会用牺牲“热血青年的一辈子”来做实验的,更不应该用夸奖学生“勇敢”来掩饰自己的“汗颜”。常言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可是在《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之前,校方能够给予学生的保证是什么呢?这样的前提下,教育部不予批准招生资格不是没有道理的。就连香港科技大学创校校长吴家玮也称:“南科大越来越不像香港科大”。
  教育改革势在必行,但是也必须有章法。遗憾的是现有的许多大学在大学章程建设方面多有缺漏,因此办学过程多以人治、缺少了法治。比如,一些大学在改革中引入了董事会制度,但成立董事会的时候既没有出资人——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也没有大学章程的支持,董事会是被高高挂起的一个改革象征。同样,南科大的兴起,给予了中国大学改革之春风,但是,一阵风过后,仍然是少了章法,与众多大学如出一辙,实在是憾事。不过,南科大的改革探索也是富有成果的,至少告诫我们大家:中国大学的改革是必须的,也是复杂和艰难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必须在“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大学理念下健全大学章程。这是大学改革必须迈好的第一步。

(作者是同济大学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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