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2-31-04

学院各部门、系所:
    根据学校校长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同保[2004]66号)文件精神,请我院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认真落实防范措施,以确保节假日期间学院的安全与稳定。
 学院办公室
2004.12.27
 
附:同保(2004)66号文件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正值治安、火灾、交通以及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2004]3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及学校关于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力度,切实加强本部门安全防范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将各项防范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
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掌握安全防范常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认真做好部门安全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创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在节假日前要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为重点的全面安全自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安全。市教委和学校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
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教职员工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门,办公室、柜橱等处严禁存放现金,现金必须存放于保险箱内并严格限额规定,使用密码,钥匙必须随身携带;学生在宿舍、操场、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和钱物,不要用书包占位子,遵守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不得随意让他人留宿,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要养成随手关门、锁门的习惯;根据“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大楼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加强盘问,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现金存入学校银行,存折、身份证、密码要分开存放,不要将密码告知他人。
五、强化安全消防工作。各部门和师生员工要做好冬季的防火工作,组织人员对办公室、实验室、仓库、计算机房等电路、电线进行检查,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空调,注意安全。师生员工离开办公室、工作室一定要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关好门窗。在校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专人值班,禁止违章动火,违章使用电器,严禁乱扔烟蒂。加强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严格存放和使用制度,实行专地存放,专人保管,专人领用。加强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合格使用,严禁无证操作。确保学生宿舍、办公大楼、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出入口、通道口畅通无阻,严禁堆物、上锁、封闭。
六、切实加强信息工作。各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网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并删除有害信息;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帮助和控制工作,密切关注“法轮功”分子校园活动;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所引起的不安定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节假日期间,坚持上班工作的部门,一定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校长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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