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6年“十一”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09-21-06
同办[2006]20号
关于2006年“十一”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校区管委会、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校决定2006年“十一”公休安排如下: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公休日与10月4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与10月5日(星期四)的工作与教学安排对换,6日、7日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课、上班时间。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请各单位将有关安排通知至全体师生。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假日 放假 安排 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06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