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1年清明节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4日(星期一)的教学工作安排与4月2日(星期六)对换;即4月2日(星期六)上课、上班,4月6日(星期三)起恢复正常。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2011年3月24日印发
附件下载: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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