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中欧应用能源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02-21-14
国家留学基金委新项目《中欧应用能源项目》可申请,欧方高校同意为参与该项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负担学费和其他研究费用(如办公室、实验室设备使用等),同学可尽快与外方取得联系,获取邀请函,申请该留学项目,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一、进度安排
1、2014年2月28日前,申请者应按附件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教务科。
2、3月19日前,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确定我校上报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3、3月20日至3月26日,我校确定拟推荐申请人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4、3月27日前,申请人需准备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以及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并交送至学院,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
5、3月27日至4月5日,学院交申请人书面材料,研究生院填报学校推荐意见、审核整理申请人书面资料,4月12日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晓玲
联系电话:65980790
联系地址:云通楼311室
附件:中欧应用能源项目说明-APEN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