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同济大学关于支持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在我校进行岗位招聘的通知》(同人事〔2008〕040号)的文件精神,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继续在同济大学进行高级岗位的招聘,并委托由同济大学进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文件
1.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基本条件,按照《同济大学关于支持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在我校进行岗位招聘的通知》(同人事〔2008〕040号)文件执行。
2.《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校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续聘及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同济人〔2015〕68号)。
二、招聘岗位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在同济大学招聘教师专业要求:数学、英语(公共)、力学、物理、化学等基础课程教师,以及以下25个专业教师: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医学影像技术、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英语(专业)、德语。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派遣教师,浙江学院要求年龄一般应在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校高评委审议后,需按照规定与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签订工作合同后方可公布评审结果。
3.评审费及论文鉴定费用由申请人登录学校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具体缴费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4.申报2015年度同济大学高级职务、但未获学科与分委员会评审通过、且有意申报浙江学院高级岗位职务者,也可及时申报。除再需同行专家鉴定者外,其评审费及论文鉴定费用不重复收取。
四、基本程序
请参报教师务必在11月5日(周四)17点之前,提交个人材料(如下说明,相关表格见附件1)至A楼2203室(联系方式:65983285,luwei044046@tongji.edu.cn),过时不候。
个人提交材料:
1、《同济大学送审论著、科研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
2、送审论文、著作、教材、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代表成果须3篇/本/项);(一式两份)
3、《应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材料》:须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若破格,以上1、2、3类材料需一式三份
4、评审费及论文鉴定费用由申请人登录学校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具体缴费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5、《科研成果情况表》、《承担纵向科研项目统计表》、《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统计表》:填写在学校科技处登记归档的科研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本人签字;(一份);
6、《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著作、论文、教材统计表》,并提供由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须本人签字(一份);
7、《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著作、论文、教材统计表》所列入论文和著作材料的原件,并按顺序排列,以便当场进行核对;(一份)
8、《同济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二份):所有签名不得复印,并贴上照片;
9、本人提出的书面破格申请报告:只需破格人员提交,应详细陈述破格申报的理由;(一份)
10、《专业技术人员师德师风表现考评表》;(一份)
11、《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任现职以来本科教学情况表》、《任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任现职以来参加本科教学改革及教学成果奖情况表》、《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任现职以来本科教学质量情况表》12、《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研究生教学情况调查表》:若作为副导师,须注明,且表格内容先到学院教务科核实;(一份)
1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两份)
14、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两份)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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