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供给侧与消费侧的生态效益共享
发布时间:07-21-25

邵帅,徐哲,徐乐,葛力铭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5,(7):131-153

 

推荐理由

随着生态文明战略的深入践行和绿色发展理念的切实贯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已成为实现美丽中国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然而,能源供给型与消费型地区的协调发展困境给中国的全面绿色发展带来了挑战与不确定性。如何破解两类地区在绿色转型过程中的“囚徒困境”,从而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

作者简介

邵帅: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长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能源与环境经济、区域可持续发展。

徐哲: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能源经济与环境政策。

徐乐: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数字经济与低碳转型发展。

葛力铭: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环境经济、区域经济。

关键词

能源供给侧;能源消费侧;绿色转型;生态效益共享;空间联立方程

内容简介

可以预期的是,在“能源供给侧—能源消费侧”联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条件下,构建生态效益共享机制有望成为促进能源供给型和消费型地区实现环境收益均等化及协同绿色转型的有效手段。现有研究已证实,地方经济发展不仅依赖于本地区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临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这引发我们对以下问题予以思考:能源供给型和消费型地区一方的绿色转型能否带动另一方的绿色转型,从而实现全域性绿色发展的生态效益共享;何以推动能源供给侧与消费侧实现生态效益共享。显然,对上述问题的解答有利于我们厘清能源供给型和消费型地区绿色转型的关联效应及其作用机制,打开二者协同绿色转型的“黑箱”,从而为推进中国经济的全面绿色发展提供必要助力。

本文首先构建了一个考虑空间外部性因素的能源供给型和消费型地区绿色转型的优化决策模型,借此阐释了二者在绿色转型过程中的协同机制。进而,基于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样本,采用空间联立方程模型和广义三阶段最小二乘法,对提出的理论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能源供给型与能源消费型城市任何一方的绿色转型行为,均会对另一方产生“辐射带动”作用,这一双向互促的良性发展循环有助于二者实现生态效益共享。机制检验结果表明,能源供给型与消费型城市间的绿色转型“辐射带动”效应主要是通过产业结构效应、能源强度效应和绿色技术创新效应得以实现的。异质性分析结果揭示,西部能源消费型城市、中小型能源消费型城市及高煤炭依赖的能源消费型城市的绿色转型行为,能够对能源供给型城市的绿色转型产生促进作用;东部能源供给型城市和大型能源供给型城市的绿色转型行为,能够对能源消费型城市的绿色转型产生促进作用。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第一,能源供给型城市和能源消费型城市的绿色转型具有互利共赢的潜力,因此城市发展政策应与绿色转型策略紧密衔接,形成有效互动;第二,应进一步拓宽非正式环境规制渠道,充分发挥出其对环境治理的重要作用;第三,应基于不同类型城市在绿色转型过程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差异,因地制宜地制定差异化的绿色发展策略;第四,应积极构建能源供给侧与消费侧绿色转型的激励机制和区域合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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