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校签署的协议,我校每年将选派100名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选派类别、期限及人数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最好为双方联合科研课题):全校50名,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全校50名,36–48个月。
2、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3)全日制脱产在读(不包括各类委培、定向)学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4)身心健康。
(5)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不限年级)或在读全日制博士一年级学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7)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在读全日制一、二年级博士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导师出具的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详细的研修计划(若有合作课题,需附加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鼓励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外学校注册,同时获得中外双方学位。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申请人请在12月24日前将《同济大学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务科王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为65980790。
院研究生教务科
200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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