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鉴于目前仍有部分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没有按时完成数码照片采集事宜,经请示市教委领导后决定,于2010年9月17日(周五)上午 10:00—11:30,下午 12:30—4:00再安排一次补拍,请各有关单位尚未拍照的老师按时前来补拍。如再错过,则不能参加本次秋季申请认定。
拍照地点:延安西路900号三楼
同济大学人事处师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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