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大建:什么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共享经济
发布时间:09-10-18

上海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和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教授,一直主张用“全生命周期”的视角来审视、排查互联网新兴企业身上的问题。

在他眼中,哪些是互联网创业企业注定无法忽视或规避的“重”?以下是他和本报记者之间的“快问快答”。

解放周一:在您看来,目前滴滴顺风车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诸大建:有一种观点认为,滴滴等平台公司在不做重资产而做轻资产的同时,一开始就把业务简化、把责任给“扔”了出去。我同意这种说法。在我看来,上述责任或业务,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重资产企业或轻资产企业皆不可推卸。

我认为,滴滴目前出现的有些问题不是合法企业偶尔失范、可以通过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改进的问题,而是需要用法律手段予以整治的问题。

如果严格按照网约出租车和顺风车的法规办事,城市里的滴滴车就不会那么多。许多黑车也不可能那么容易就摇身一变,成为滴滴所说的“共享汽车”。

解放周一:近年来这批互联网创业企业大都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当企业因为平台经济等技术革新变“轻”,什么不能变轻?

诸大建:互联网企业或分享经济型企业要区分两种类型:一种是自己不拥有设施的平台企业或C2C企业,如滴滴;另一种是自己拥有设施的产品服务系统企业或B2C企业,如摩拜。前者是轻资产,后者是重资产。不管什么重量的企业,合法经营都是基本前提。

现在两者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相较而言,C2C的轻资产公司有更多要钱不要责任的问题发生。对他们进行合理监管是全世界城市面临的挑战。

解放周一:若想对共享经济企业进行 “全生命周期”管理,遇到的最大问题或阻碍会是什么?

诸大建:我所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在一般意义上支持共享经济,包括平台型共享经济(如最初意义上的Uber)和产品服务系统型共享经济(如国内的共享单车)。这是因为,我认为,共享经济可以实现从“拥有型经济和消费”到“分享型经济和消费”的转型,用较少的物品拥有,满足有所增长的效用。

但这背后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物品投放应有一定的限度,重在提高物品周转率;二是需要按照“从摇篮到摇篮”的原则,设计、制造、回收产品,使废弃物可以再次回到生产中变成新的产品。

现在国内的共享经济没有遵循上述原则,因而,一方面投放过度,另一方面废弃物泛滥。这是资本绑架共享经济造成的。

解放周一:以您比较熟悉的企业摩拜单车为例。在您看来,作为共享经济代表企业的摩拜,是否已经从整个上游、中游到下游形成一个闭路的格局上来发展自己?

诸大建:摩拜一出来我就开始研究观察,一路跟踪过来。最初,我就希望他们在创新商业模式的同时,能有自行车制造模式上的技术创新,即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设计制造耐用、可回收拆解的自行车。

他们开始时有这样的初心。但是,当他们的模式被效仿、有太多的资本把共享单车当作逐利的风口时,他们的初心有所动摇,为求“数量竞争”推出了耐用性差的lite版。我对此摇头不已。

现在摩拜再次回到初心,要用全生命周期理念在上游生产耐用的自行车,在中游合理投放、提高周转率,在下游回收报废自行车。我对此保持观望,希望他们能够真正这样去做。

解放周一:您曾参与共享单车行业“自律条约”的起草咨询工作。对照共享单车行业发展现状,当时希望实现的愿景实现了吗?哪些环节需要改进?

诸大建:2016年共享单车问世后,上海自行车协会曾经牵头,以各家企业参与协商的方式,制定共享单车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我担任组长主持服务标准的制定。

当时的想法是,共享单车应该有一定的技术门槛和服务门槛,而不是简单套用传统个人自行车的技术和行业管理规范。但因为这样的行业协议是鼓励企业志愿参加的,我个人不敢对其约束性抱有太多的期望。

总的来看,共享单车短短两年多已经经过了“一正一反”的过程:开始是以市场的方式解决城市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老百姓叫好;后来,恶性竞争导致共享单车在地铁外围等公共场所乱停乱放、投放过多导致“自行车垃圾”出现,大家开始喝倒彩。

现在需要“第三波”,即合作治理新阶段。企业要真正按照共享经济与循环经济的原则提供共享单车,要引导有正能量的资本支持创新而不是单纯逐利。政府在规范企业和资本的同时,要对“共享出行”的空间做出合理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这样才能真正干出我们需要的共享经济。

转自解放日报:https://www.shobserver.com/journal/2018-09-10/getArticle.htm?id=25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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