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发展与城乡居民消费差距
发布时间:04-16-20

程名望,张家平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9年第7期

推荐理由

本项研究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考察了互联网对城乡消费差距的作用效果及机理。对制定“数字中国”战略和缓解中国当下社会主要矛盾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作者简介

程名望: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包括公共政策与宏观经济分析、劳动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

张家平: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键词

互联网;城乡居民消费差距;联立方程模型;数字中国

内容简介

在信息化时代,信息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性资源,城乡居民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获得的信息红利、互联网机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产生了重要影响。作者构建了带有互联网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模型,并采用2001-2016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基于联立方程模型检验了互联网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影响及作用路径。充分考虑内生性的稳健研究结果表明:2001-2016年间,互联网普及显著缩小了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并且互联网普及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缩减效应是通过缩小城乡居民生存型消费差距、享受型消费差距和发展型消费差距等多维路径同时实现的。就时间趋势看,互联网普及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影响效果有所减弱,呈现边际递减的特征,但对发展型消费差距的影响还处在增强阶段。该结论表明,互联网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影响存在结构性差异,其中对发展型消费差距的影响更为重要和深远,并且互联网有利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微观实证分析发现,互联网降低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作用机理有二:一是收入效应,即互联网使用对农村居民的收入效应要大于城市居民,从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即从 “消费的起”或“敢消费”角度促进了农村居民消费。二是消费“净效应”,即在控制收入因素后,互联网使用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也大于城市居民。

本项研究认为,首先,应进一步加快信息化进程,特别是提高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发挥互联网促进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商品的有效流通和信息共享,乃至经济、社会等诸多领域的高度互联互通的作用,以进一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其次,认识到消费结构的差异性,重视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层次升级。最后,深入推动市场化改革,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增加对农民的财政性转移支付,提高农村居民人力资本水平,多维度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使农村居民“敢消费,能消费”,这些对于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具有重要意义。

 

关闭 微信扫一扫

X Thank you for your interest in Master of Global Management, Tongj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