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绿色创新实践如何破解“和谐共生”难题?
发布时间:08-27-21

解学梅,朱琪玮

《管理世界》 第37卷 第1期 2021年128-149页

 

推荐理由

当前,各国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正面临着环境变化带来的诸多挑战;由此,寻求企业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途径成为全球性问题。中国企业作为新兴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不仅是遵循绿色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积极应对环境挑战的责任担当。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在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是如何改善环境效益的同时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被政府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广泛认可的观点是:绿色创新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战略。然而,当前我国企业绿色创新战略的实施面临一系列挑战。首先,外部资源的获取依赖于企业对政府制度的“遵从”;而创新资源的优化和配置要求企业发挥“能动性”,由此产生“二元悖论”。其次,市场导向可以为企业实施绿色创新提供保障;但我国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道德失范问题使得企业绿色创新进程步履维艰。

作者简介

解学梅: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研究领域:协同创新、创新生态、绿色创新、女性创业。

朱琪玮: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

关键词

绿色工艺创新;绿色产品创新;适应合法性;战略合法性;伦理型领导

内容简介

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挖掘我国重污染制造业上市公司2013–2018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环境信息,实证检验绿色创新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的作用机理;尤其是基于二元合法性理论验证二元合法性的中介效应与伦理型领导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不同类型的绿色创新均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绩效,但绿色工艺创新相比绿色产品创新更能改善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绩效,而绿色产品创新相比绿色工艺创新更能提升企业的财务绩效;二元合法性在绿色创新的两个维度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之间发挥显著的中介作用;伦理型领导正向调节二元合法性在绿色工艺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绩效之间的中介效应,而二元合法性在绿色产品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绩效之间的中介效应会在企业获得绿色补贴的情境下受到伦理型领导的调节作用。

本文提出如下建议:一方面,在提倡“德法并重”的中国绿色生态治理观念下,政府应将企业领导者的伦理道德评估纳入绿色补贴等激励政策的分配过程。另一方面,环境友好型企业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政府需要通过政企合作等方式引导企业家积极参与各类环保协会与绿色管理培训,帮助企业强化“和谐共生”的环境社会责任意识;同时,政府还应制定绿色园区和绿色债券等多阶段、多类型的激励政策,不断激发企业投入更多资源长期从事绿色创新活动,从而促使企业形成积极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主动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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