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议室预订、使用及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04-26-17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中的会议室指同济大厦A楼810、813、1110、1722、1922、2020、2207、2209会议室。每天(包括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8:00—22:00可供使用。

2.会议室仅限院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用于院内学术讨论、会议、答辩、面试等,不用作其他用途。

3.如举办讲座或研讨会有涉外或人文内容须预先走OA流程。 

二、预订流程

1. 各行政部门由使用者本人登录系统预订会议室。教师通过各自所在系秘书预订。预订会议室须完整填写使用用途、使用人及联系方式等。一次只能预订四周,四周之外预订无效。所有人员均可查询。

2. 若变更或取消已订会议室,预订者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或删除。发现占用会议室而未使用三次以上者,将暂停预订资格

3. 院办专人将对会议室预订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本规定者将进行书面或口头通知并撤销其预订。

三、使用规范

1.会议室门禁卡由院办及物业联合保管。

(1)工作日期间,使用者到院办领取门禁卡。A楼2201室,65983943。

(2)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晚间以及寒暑假期间,使用者到物业值班室领取门禁卡。A楼109室,35322167。

2.会议结束后使用者须关闭投影仪、空调、电灯等电源及会议室门窗。并及时归还门禁卡。

3.使用者应爱护各类设施与设备。因使用不当、擅自调整、拆卸设备造成损失的,追究使用人责任,照价赔偿。须保持会议室整洁卫生,不得随意张贴广告、海报、通知及使用明火或违章用电等。桌椅及设备不得搬出挪作他用。

4.物业每周打扫一次。

本试行规定于2017年5月1日执行

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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