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地方政府债务背景下的PPP融资异化 ——基于官员晋升压力的分析
发布时间:11-02-20

汪峰 熊伟 张牧扬 钟宁桦

《经济学》 第19卷第3期 2020年4月

推荐理由

本项研究从地方官员的晋升动机入手,分析得出我国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会由原本化解地方债务的手段异化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的工具背后的原因。在探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解决PPP明股实债问题的根本方法。较之已有研究,本项研究发现丰富了地方政府采用PPP模式动机的探讨,利用中国PPP项目的详细数据来实证分析中国地方政府的PPP扩张行为,并揭示了我国PPP项目可能存在异化的事实,本项研究还丰富了关于中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融资的文献,作者进一步分析了中国地方政府通过PPP项目进行隐形举债这一新的机制及其动机。

作者简介

汪峰: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钟宁桦教授)

熊伟: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研究领域包括PPP、公共服务与市场化、可持续发展与管理、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与项目管理。

张牧扬: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副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地方政府与官员治理、地方财政收支与债务与土地与房地产市场。

钟宁桦: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近期研究关注于我国企业债务和地方债务问题,2019年末起,作为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社会基金重大项目“新形势下地方债务风险管控的目标、难点与实现路径研究”。

关键词

PPP明股实债;晋升压力;在任时间

内容简介

2014年以来,在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的背景下,PPP成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融资方式之一。然而,许多PPP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欠佳,甚至没有内部现金流。为了吸引社会资本方的参与,不少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对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收益率进行担保。一旦政府对社会资本方的收益率进行了担保,社会资本方就不会有激励提高运营效率,PPP项目异化为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的工具,我们称之为“明股实债”的PPP项目。为了研究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本项研究采用2014-2016年间中国新增PPP项目的信息资料和地级市市委书记的数据进行匹配,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在任时间3年及以上的地方官员有更强的动机在其辖区内执行明股实债PPP项目,并扩张明股实债PPP的融资规模。上述现象更显著地存在于中西部、人口流出地区以及官员年龄处于55岁及以下的城市。

要从根源上解决PPP明股实债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对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必要性的论证,减少地方政府预算外融资的需求。其次,要将地方政府的各类政府债务或有债务进行全口径管理,并明确地方主政官员对于地方债务违约的主体责任,一旦发生债务违约,必须对有责任的官员进行问责。最后,还需要对官员的经济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调整,将考核的标准从经济总量改为以常住人口为基准的人均量,以缓解中西部地区和人口流出地官员的考核压力,促进资源的有效分配。

 

原文链接:https://nsd.pku.edu.cn/docs/202007041118227847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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