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2-17-25

各位老师:

根据《同济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办法》(同济人〔2023〕114号)、《关于开展教职工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同济人内〔2025〕7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各单位应以《同济大学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办法》为基本遵循,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考核程序,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从严考核,深化综合评价。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刚性要求,全面深化考核评价改革。构建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实绩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与激励分配机制,推动学校战略目标与各单位发展实际深度融合。

(二)实施分类评价,细化考核标准。依据各单位设岗方案,结合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及聘期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年度考核标准,实现“一类一策、一级一标”,确保考核评价科学精准、切合实际。

(三)强化绩效联动,突出贡献导向。健全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硬挂钩机制,破除平均主义,扭转“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固化局面,推动资源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充分体现个人贡献与绩效所得紧密关联。

二、考核时间段及考核对象

(一)考核时间段

对教职工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聘任、增资和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5年12月我院全体教职工(不含博士后)。特殊情形按以下规定执行:

1.初次就业的新进教职工,在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非初次就业的新进教职工,当年校内外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学校外派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3.病假、事假、非学校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性教职工按规定休产假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4.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5.待岗、待退休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因现有医疗条件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精神疾病等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按照个人总结、单位考核、学校审定、材料归档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总结

1、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

2、在编教职工及专职科研人员须在2025年12月23日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陆人事处网站(https://hr.tongji.edu.cn)年度考核系统,按岗位类别填报个人年度考核表,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要求开展师德师风自评,总结年度工作实绩,并按单位要求在规定范围内述职。于2025年12月23日之前完成个人年度考核表填报,并打印一式一份,纸质版考核表的“本人承诺”栏必须由本人用黑色水笔签名后提交至部门/系所。

注意:专职科研人员(非高等管理研究院人员)使用附表1.《专职科研人员(非高等管理研究院人员)考核表》。

涉密人员按照其岗位职责及保密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工作完成情况不得在系统提交,须用黑色水笔填写至纸质考核表的“完成其他工作”栏或空白处,考核结论纳入综合评价。

3、院聘人员下载附表2.《经管学院院聘行政员工2025年度考核表》。

4、来校工作不满半年的双轨制员工运用附表3.《同济大学双轨制员工2025年度综合总结表》进行考核,其他双轨制人员另行通知。

5、中层领导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考核,亦需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所在单位无需在考核表中填写考核结果。

6、请各系及各部门2025年12月26日前将系主任/部门领导签字的纸质版2025年度考核表及纸质版附表4.《经管学院2025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基本合格”教职工名单》以系/部门为单位提交至同济大厦A2202人事管理办公室,并将附表4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ngyu@tongji.edu.cn,各系/部门优秀教职工推荐另行通知。

四、考核内容、考核档次评定及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内容

教职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1、德。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实行师德师风考核,全面考核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2、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日常考勤等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岗位任务、承担重点攻坚任务、完成年度工作指标、推进聘期工作目标任务、为师生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工作实绩和贡献。

5、廉。主要考核遵规守纪、廉洁从业等情况。

(二)考核档次评定

1、依据各级各类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在认真考勤、考核、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综合评定教职员工年度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2、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高尚的师德涵养,潜心立德树人;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

(5)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3、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师德涵养;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

(3)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5)廉洁从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

(5)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教职员工本年度发生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受处理,按照《同济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党纪处分的,或因违纪行为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3)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

(4)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

(5)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实际完成岗位任务未达到本单位规定的最低要求的,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7)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8)本年度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达到应参加次数三分之一的;

(9)本年度内公派出国逾期不归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

(10)本年度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以上或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以上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且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作为教职工调整岗位、职务、职级、工资、津贴、评定职称、推优评先、表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等的依据。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相关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本考核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职级)的任职年限。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倾斜;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职员等级聘任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市、校先进工作者原则上应从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的人员中选拔;年度考核档次为优秀的教职员工,即为本年度工作优秀奖励金获得者。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

(2)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3)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4)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职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职级);

(5)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应予以转岗、低聘或解聘。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2)相应核减绩效工资,其中不得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

(3)按相关规定应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职级)调整;

(4)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职级)的任职年限;

(5)取消当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下一年度聘任中,原则上不能晋升各类职务和岗位等级,只能受聘于原聘任岗位以下的各级岗位或不予聘任;

(6)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其中,受处理、处分时已按规定降低岗位等级(职级)且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为避免重复处罚,不再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职级)调整。

5、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2)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3)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职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档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五、填报注意事项

1、规范兼职报备工作。教职工填报考核表前,须登录人事信息系统rs.tongji.edu.cn“人事信息/社会兼职信息”栏完成兼职报备,承诺兼职行为符合学校规定。涉及企业兼职或取酬的学术、社会兼职,报备后须报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严禁漏报、错报、瞒报。

2、完善个人信息核对。请考核人员在填报考核表时,认真核对出生地、籍贯、手机号码、家庭地址、家庭成员情况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时补充完善缺失信息,确保人事信息系统数据准确完整。

3、年度考核系统填报问题请详见附件5.《年度考核系统操作手册》(① 账号登录问题:65989006,信息办值班电话,若遇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无法登录, 或密码错误、忘记密码等,可咨询此电话。 ② 政策性问题:65983671,人事处人事综合事务中心负责年度考评业务咨询电话,若 遇年度考评政策性相关业务问题,可咨询此电话。 ③ 系统填报问题:65981896,人事处人事信息化建设中心负责年度考评系统的咨询电 话,若填报过程中遇到系统使用问题,可咨询此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3285

人事管理办公室

 

附表1.专职科研人员(非高等管理研究院人员)考核表

附表2.经管学院院聘行政员工2025年度考核表

附表3.《同济大学双轨制员工2025年度综合总结表》(不定等次)

附表4.经管学院2025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教职工名单

附件5.年度考核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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